第92章 多智的黄月英_汉末天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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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2章 多智的黄月英

  任峰的一番话,意思就很明白了:我不在这里,你就上不了任,只能乖乖的被关着;以后有事多向我汇报,我能让你迁荆州刺史为荆州牧。

  也可以这样理解:我任峰可以将你刘表放出来,也可以再次关起来,你得听话,听话有肉吃。

  刘表若是听不懂话中的意思,那他也就不用出去了。

  “谢君侯,表定不负君侯的栽培,以君侯马首是瞻。”

  刘宏封任峰为广汉侯,广汉为郡,所以任峰是郡侯。郡侯为实封,有封国、食邑,可开国置国官,具有世袭性,食邑从数千户到万户不等。

  以郡立国,封国置相,相的职责相当于太守。

  实际上,郡侯已经是相当于王爷的待遇了,只是汉代异姓不能封王,故此任峰还是广汉侯,不能开国。

  这些,作为宗室的刘表自然是清楚这其中的深意的。

  所以,当任峰带刘表来到刺史府的时候,直接请任峰坐主位,而自己坐在次主位。

  对此,任峰感到非常满意。

  荆州别驾已经改为荀彧。治中邓义为蔡氏门客,是任峰以前任命的。因其颇有才华,所以保留了下来。钟繇为从事祭酒,荀攸为功曹从事,贾龙为兵曹从事……

  这一套班子,实际上是州牧府的班子,而刘表为刺史,等于享受的是州牧配制的属官待遇。因此对任峰亦是恭敬了几分。

  刘表相信,在任峰的领导下,只要他尽职尽责,迁任州牧是迟早的事。

  处理完荆州刺史的事,任峰还有一件事需要照拂一下,蔡琰还在他府里呢。

  此次来荆州,黄月英居然把蔡琰也拉过来了。任峰也不清楚蔡琰为何会被黄月英忽悠过来。

  不过既然来了,任峰肯定也是得尽一番地主之谊的,毕竟都是老朋友了,而且她的父亲还在帮任峰管理益州的教育呢。

  蔡琰虽然是个大才女,但是要放到学业堂当先生却是还是有些勉强。毕竟年龄太小了,学业堂的很多学子都比她大呢。

  所以任峰决定让蔡琰去学业堂学习,这样可以带动一下学习氛围。她自己也可以在那里学习,毕竟学业堂的各种经学典籍还是有几千册的。

  “蔡姐姐,和你睡觉,我觉得好温暖,和大哥哥睡呢,我感觉好安全。要不我们三个人睡好不好?这样我睡中间,既安全又温暖。”

  任峰回到府里,来到黄月英的房间外面,刚好听到黄月英和蔡琰在聊天。

  任峰可以发誓,他真的不是有意偷听的,只是他想知道蔡琰到底是怎么被小月英忽悠过来的。

  “那可不行?姐姐是大人了,怎么能随便和其他男子如此亲近?”

  蔡琰饱读诗书,男女授受不亲自然还是明白的。

  “蔡姐姐,你不是说也喜欢大哥哥吗?那为什么不嫁给他呢?这样我们不就能睡一起了吗?”

  黄月英稚嫩的声音再次响起。

  “你大哥哥都有那么多妾室了,我又怎好去夺人所爱?”蔡琰幽幽的说道。

  “蔡姐姐,反正大哥哥都那么多了,再加你一个也没关系啊。而且,我这几天还想到一个好主意。你嫁给了大哥哥,他总要陪你吧,到时候我也一起陪你们。大哥哥陪我的时候,你也来,这样我们是不是赚大了?”

  “欸!小不点,还别说,这主意还真不错,你是怎么想到的?”

  听到黄月英的主意,蔡琰不禁眼前一亮。虽然她饱读诗书,但是诗书上没有男女之事的详细记载啊。她母亲去得早,而蔡邕也不可能教她这些。

  “哼!本才女可是冥思苦想三天才想到的。”

  黄月英说话的声音明显有些傲娇。

  蔡琰虽然已经十四岁了,但毕竟还是小孩子心性啊。任峰听到这里,显然有些听不下去了。只好蹑手蹑脚的离开了。

  虽然他对蔡琰也有过非分之想,但是她要求太高,任峰实在没法满足。自己娶了的加上暂未娶的,都已经八房了,实在不能再娶了。

  “唉!这办法好是好!可是婚姻大事,当需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我父亲不在这里,也不能……”

  蔡琰并不知道任峰在外面已经被她俩的聊天内容吓走了,依旧在那里聊着。

  “蔡姐姐,其实你的知识还真不如妹妹我渊博。男女授受不亲,食不连器、坐不连席,这些礼教是没错。但是你听说过木已成舟,米已成炊吗?”

  黄月英挠了挠她可爱的小脑袋说道。

  “木已成舟,米已成炊?”

  这两个词蔡琰肯定是知道的,只是她实在不明白这和礼教又有什么关系。

  “只要你和大哥哥睡一起了,大哥哥就肯定要对你负责,娶了你的。”

  黄月英的确多智,什么办法都能想出来。

  “这……那可不行,礼义廉耻何在?”

  蔡琰听了,红着脸支支吾吾的说道。

  “蔡姐姐,我记得你上次说,你今年已经十五(虚岁)了吧!你再不嫁,官府要是知道了,是需要缴纳五倍的丁税的。”

  黄氏乃官宦世家,黄月英对这些倒是门儿清。

  在汉代,为了促进人口增长,朝廷规定:女子十三岁就可以出嫁了。到十五岁未嫁,是需要征收五倍丁税(人头税)的。

  蔡璇以前二十岁未嫁,要不是出生在世家豪族,可能家里缴了税就没饭吃了,估计早就全家饿死了。

  所以,那些十六七岁以上的大龄剩女,只可能出现在富庶的家庭。

  普通百姓家的女子,甚至只要满了十岁,谁给钱都可以带走。这也是一个女儿应该给家里做的贡献。

  汉朝的人平均寿命是二十二岁。在这种情况下,女子十三、四岁结婚也算正常年纪了,毕竟从生理学角度来看,女子初潮后就有了生育能力。

  古人娶妻最主要的目的也是为了繁衍后代。寿命既然都很短,那就只能早点结婚,早点生子,才能保证家族的延续,否则有可能还没结婚生子就离开人世了。

  这里可不是二十一世纪,医学发达,人们平均寿命提高到了八十岁左右。大家都知道十三、四岁的女孩身体、心智都尚未发育完全,并不适合结婚生子。没人会把她们列入结婚对象,这也是社会进步的一种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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