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三章 烟花_十四年猎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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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三章 烟花

  身为一个众所周知的吃货,对于长期混迹在街角巷陌寻找美食的行为,应该是能得到充分理解的。东到罗汉寺的铺盖面,西到双碑的豆鼓鱼,南到黄角垭的泉水鸡,北到人和的水上漂。有人说,有江和湖的地方就有一个江湖,有江湖的地方,必然就有地道的江湖菜。虽然大半生都游走觅食是我向往的幸福生活状态,不过我似乎不是那种豪华品味的人,因为我热爱的是街头小吃,甚至连名字都没有的。

  所以今天说的这个,缘自一碗米线。

  那是2007年的夏天,听朋友说在渝北区龙溪镇,有一家非常销魂的米线,叫做李米线,据说店堂非常小,但是排队吃米线的人足以把堂子挤爆。越是这样的小店,就越是我的最爱,听说这家店的当日,我就迫不及待地前去尝试。于是对于味道和生意的火爆,都向我证明了它的名不虚传,尤其是那一碗销魂异常的泡椒鱿鱼,实在令人难忘。在席间我听到邻桌的另外一男一女两个吃货聊到一个重庆关于吃喝的论坛,据说上面分享了很多大街小巷的美食,于是我暗暗记下了那个网址,当晚回去就开始在这个网站上翻查。却在一条关于李米线的美食推荐的跟楼里,意外看到了一条消息。

  那是一条发在别人帖子里的求助信息,内容是自己在龙溪镇遇到“不可解释的荒唐事”,这是他自己描述的,而看他对事情的大概叙述,我发现他遇到的只是他无法解释的,而我却能够说明的撞鬼事件。本来还有一丝怀疑,因为网上瞎胡说的人太多了,我相信他也是因为他留下了自己真实的电话。这回却轮到我抱着试一试的态度,给他打了电话。

  接通电话后,我向他表明来意,说我在某某论坛上看到了你的求助,于是想帮帮你,如果帮不到我分文不收。他说在电话里他不会告诉我,需要跟我见面,认得我的样子,也免得自己上当受骗。

  这年头,有点防范也是好事。

  于是我和他约在观音桥商圈的一个快餐店里见面,不用花销太大,也就一杯可乐就能把事情给谈了。他来了,看上去比我大不了多少,头发不长也不断,戴着黑色外框的眼镜,大热天穿的白衬衫也被汗水打湿,方方正正的脸,留着些小胡茬,个子估计也就1米70的样子,从他的穿着和外形上来看,他应该只是个公司的职员,没有丝毫出众的地方,丢到人群里会瞬间被湮没,绝对不具备我这般能够引起惊鸿一瞥的潜质。于是我暗暗心想完了这趟可能赚不了个什么钱了,但是人家已经来了,而且礼貌地跟我握手,我也就琢磨着就当帮忙吧,能赚点是一点。

  他坐下以后,我替他点了可乐,小杯的。然后请他告诉了我所遇到的事情。

  他姓孙,是重庆一家知名外企的销售人员,不是本地人,多年前在重庆念完大学后,就在重庆找到了工作,几年下来因为各种原因跳槽了多次,却始终发觉自己没能找准自己的职业定位,最近几个月才跳槽到这家外企,也仅仅是因为看到收入还不错。用他自己的话来说,叫做“糊里糊涂的过日子”,因为他的职业方向至今还没找到,都三十好几的人了,没有存款,没有女人,没有车,连房子也是跟几个大学生合租的,总体来说,就是一个中国标本式的落魄男人。原本我很想告诉他他所没有的东西我全部拥有,但又害怕他因为收刺激和嫉妒从而用手里的可乐袭击我的面门,于是还是忍住没说。

  他告诉我,他的收入大概是每月3000多块,公司偶尔还发点奖金补贴什么的,如果说只是生活,他还是能过下去的,直到三个月之前遇到了一个女人,他才开始把所有的钱都花在了这个女人身上。

  我听到这里就有点莫名其妙了,我心想你给女人花钱你找我干什么呀,又不是我的女人花了你的钱。他说,那个女人是他有一天晚上跟我一样去到龙溪镇吃米线,吃完以后不知道该干什么而满街溜达遇到的,在龙溪镇的武陵路上,那天他觉得尿急,但是又到处找不到厕所,就在个老巷子里打算趁人没有发现赶紧解决了,却在尿完的时候,发现附近的一个楼道的楼梯口,坐着女人,大概有20多岁,面带嘲笑地看着他。孙先生当时有点不好意思,本来自己转头走了就好,他却很不识趣地对那个女人说,嘿嘿,人有三急。那个女人当时捂着嘴笑了,然后走过来,不由分说的,就开始在那个小巷子里开始调戏孙先生。

  我叫他打住,因为我实在不愿去想象他的香艳场面。

  对于龙溪镇,重庆的人几乎都该知道,在几年前,是重庆非常红火的红灯区。菜园坝、弹子石、龙溪镇并称重庆的三大风月场所,尤其是龙溪镇,整个一条武陵路几乎被各种各样的发廊和按摩店占据,因为一到晚上,店里的灯光总是那么挑逗的发着红光,大概红灯区的含义就是指的这个。我记得在很多年前,我那时候还在念高中,跟着一群同学在这条路上找录像厅打算进去看会录像,就发现很多特殊职业的女性,甚至把沙发搬到了店外,霸占了人行道的一半,然后对每一个过往的老中青三代男性抛来魅惑的眼神,也时不时会在这条街上碰到那些皮条客,那二年,实在太过猖狂。直到后来的几年,随着扫黄打非的活动,渐渐的很多都收敛了,这条街才渐渐稍微正常了许多。但是没人能够保证现在那条街上,一个做色情行业的都没有。

  所以当孙先生告诉我那个女人开始调戏挑逗他的时候,我觉得他是遇到一个欲求不满的妓女了。本着先娱乐后付费的人性化服务精神,主动推销自己。

  我问孙先生,那个女人是个“小姐”吧?孙先生说,他一开始也觉得自己是遇到小姐了,但是那个女人并没有收取他一分钱。于是他说他只是觉得自己遇到了传说中的“一夜情”。孙先生告诉我,自己的事业和生活都非常不得意,内心的压力也很大,再加上自己是个三十多岁的老男人了,也确实需要发泄一下,于是那晚他就带着这个女人在附近的宾馆开了房间,并一开始就摸出几百块打算给那个女人,但是那个女人却不要,把钱塞回了他的钱夹,期间两人甚至没什么交流,就这么稀里糊涂的上了床,跟个牲口一样。第二天早晨醒来的时候那个女人已经离开了。我问他你们一整晚都聊了些什么?他说就东拉西扯的聊了下那个女孩的身世什么的,他只知道这个女孩是农村的,高中毕业后没能考上大学,于是就来了城里打工,为了给弟弟妹妹赚点学费。她目前在龙溪镇上一家足浴上班,她说她也是因为寂寞了,就一个人坐在楼梯口发呆,正好看见孙先生撒尿,觉得好玩,也觉得孙先生那句苍白的解释非常可爱,在夜色霓虹下,谁都容易变得意乱情迷,发生点什么少儿不宜的事情,也就显得特别理所当然了。

  孙先生说,他把那次和这个女人的一夜情当成是一种“奇遇”,因为他搞不懂这个女人为什么会选择了他这么一个什么都很平凡的人。从那以后,他便经常有事无事就到那附近转悠,也多次再去过那个留下过他小便的巷子,他希望能够再找到那个女人,因为之前走得匆忙,互相没有留下什么联系方式。终于有一天她再次在巷子口遇到了这个女人,那天她穿着一样的衣服,正打算出门,听说孙先生是来找她的,于是她就推掉了自己的安排,陪孙先生吃饭喝酒,然后开房睡觉。这一次她半夜离去了,临走前她告诉孙先生,她不愿意留给孙先生自己的电话号码,因为大家彼此是在这样的环境下相识的,也不够了解对方,说如果孙先生以后想找她,就在那个最初巷子口遇到她的那个楼梯对着楼上叫小丽,如果她在的话就会出来陪他。

  虽然没有留下电话,但是孙先生觉得自己总算是有了个能够找到她的办法。于是在接下来的两个多月时间里,他常常去找这个女人,但是有时候能找到,有时候却找不到,他猜想可能是去上班了吧,于是就在楼下等,甚至等过一个通宵。我问他你疯了啊为什么要这么做,他说当他找不到这个女人的时候,他发现自己会着急和思念,最后他认为自己爱上这个女人了。

  我见过很多种爱情的方式,有青梅竹马的,有不打不相识的,有欢喜冤家的,有父母介绍的,有聚会偶遇相见恨晚的,有网上聊天然后落入陷阱的,等等等的,种类繁多,数不胜数,而孙先生这种爱上一个人的方式,坦白说我之在电影或者电视剧里面看到过,太过梦幻,太过不真实。对于一个深夜初次相遇便彼此发生身体关系的女人,哪怕她再空虚寂寞,估计也不是什么正派做法。而孙先生爱上这样的一个女人,最终的结局多半都是飞蛾扑火,死得壮烈。

  孙先生说,这两个多月是他从离开老家来城市求学开始,过得最开心的日子,这期间小丽并没有找他要过一分钱,这让孙先生对这份感情加大了信心,至少能够证明她不是从事色情行业的人,和他在一起共度良宵,往小了说大不了就是各取所需,往大了说彼此了解有限,也就没有太多的顾虑。但是孙先生作为一个男人还是觉得自己表示得似乎不够,他应该更大方一点,于是这段时间以来,他常常都给小丽买花买礼物,自己一个月也没赚到多少钱,除了自己必要的生活开支以外,基本上都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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