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6章,苏醒时刻【快上架了,6000大章】_诸天万界之我的分身全是苟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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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6章,苏醒时刻【快上架了,6000大章】

  路明非带着笑容让到了一边。

  苏晓蔷只是看了一眼路明非,然后转身准备离去。

  她和路明非的关系,也就仅仅与同学之间的关系。

  在她的印象中路明非是那种很衰的同学。

  属于三块钱一瓶可乐就能收买的人。

  她记得有一次在学校活动会上,别人只是给了他一瓶可乐,和他聊了几句好话,他就跟着人家屁颠屁颠的去干活了。

  说讨厌,苏晓蔷也并不讨厌路明非。

  说到底路明非只是一个普通人。

  还有近百天,高三就毕业了。

  到时候苏晓蔷肯定会去清华或者北大,而路明非的成绩,能上一个普通的二本大学就不错了,

  两人的一生是不可能有任何交集的。

  “那个能稍等一下吗?”

  就在苏晓蔷准备离开的时候,路明非突然开口说道。

  苏晓蔷有些意外,在她的印象里,路明非应该不属于那种敢于和她搭话的人。

  “有什么事吗?”

  苏晓蔷转身开口说道。

  路明非不好意思的挠了挠头,以前的他的确不敢和这种大校花搭话,但是现在不一样了,在直面死亡之后,他的内心有了一点点长大。

  犹豫了一下,路明非开口说道。

  “我有一个朋友,他非常喜欢一个漂亮的女孩儿,然后那个女孩儿和一个很帅很有钱的男生走得很近。你觉得我这个朋友和他喜欢的女孩能在一起吗?”

  无中生友,我有一个朋友,这是最好的借口。

  苏晓蔷一下子就想到了陈雯雯。

  作为校花,她并不傻,相反,她很聪明。

  不管是学习上还是生活上,她都很聪明。

  “你那个朋友?长得帅吗?”

  路明非摇了摇头。

  “不帅,相反还有点儿衰,就是那种……很正常很平常的角色。”

  苏晓蔷上下打量着路明非,然后看了看刚刚走远的陈雯雯。

  这傻子开窍了。

  苏晓蔷是这样想的。

  毕竟在这个高三班,谁不知道路明非对她的社长陈雯雯有意思。

  大家都不说是因为这种事情说了,很容易对人造成伤害。

  主要是对陈雯雯。

  “罕见啊!”

  苏晓蔷的嘴角带起了一丝笑意。

  路明非还在期待着答案。

  “那个苏大校花你怎么看?”

  人是一个奇怪的生物,在无法选择与犹豫不决的时候,他们总会听取那些陌生人的意见。

  路明非就是这样的人。

  苏晓蔷想了想,然后开口说道。

  “一个普通人,一个有钱又帅的男生,一个漂亮的女生,要我的话肯定觉得你那个朋友没希望了,站在那个漂亮女生的角度来看,他肯定会选那个有钱又帅气的男生。”

  路明非的眼神有些暗淡,这个答案和他心中想的答案一模一样。

  苏晓蔷笑了笑,然后开口说道。

  “越漂亮的女生越现实,一个平凡人和一个富二代,两人从一开始就不在一个维度,在如今这个社会,一切物品都需要钱,就如同我们学校,仕兰高中,没有钱根本上不起”。

  路明非微微低下头,幻想是美好的,现实总是残酷的。

  苏晓蔷看着心情低沉的路明非,叹了口气,开口安慰的说。

  “别伤心,你那个朋友肯定还年轻,路还远着呢?很多商业大佬都是从零开始打拼的。”

  此乃谎言。

  路明非艰难地笑了笑。

  “谢谢你!我明白了。”

  青涩的初恋总是苦味的。

  无法逃避,只能面对。

  “我会转告我那个朋友的,让他好好学习。”

  路明非挠了挠头,脸上的笑容依旧带着强颜的欢笑。

  苏晓蔷想起了自己班的赵孟华,这两天他似乎和陈雯雯走的有点近了。

  “那……再见了,苏大校花”。

  路明非挥了挥手,转身准备离开。

  看着路明非有些落魄的身影,苏晓蔷突然来了兴趣。

  作为高三班的一名校花,她对于其他两个校花是有一丝丝敌意的。

  这大概就是同性相斥吧!

  “路明非,我的社团刚好缺几个人,你要来我的社团吗?”

  苏晓蔷脸上带着微笑,开口邀请道。

  路明非是陈雯雯最忠诚的手下,同时也是班级里公认的忠犬,如果能撬过来,那陈雯雯的表情一定很有意思。

  这是一个突然的想法,是苏晓蔷作为女人心中的一丝嫉妒想法。

  路明非有些意外,他不知道为什么这个时候苏晓蔷会邀请他加入社团。

  “邀请我吗!”

  苏晓蔷点了点头,她心中此时的想法就是感觉这样做有意思。

  稍微犹豫了片刻,路明非开口说道。

  “实在抱歉,苏大校花,再过三个月就要高考了,我没有多余的时间去加入其他社团,我要专心学习,准备考试。”

  苏晓蔷叹了口气,在内心想到。

  “我信你个鬼,你这几天的状态明显就是已经放弃了。”

  此时的路明非为自己的机智点了一个赞,他还是本能的不想得罪这些大校花。

  苏晓蔷作为校花,既然被拒绝了,肯定不会继续邀请,于是开口说道。

  “没什么,我理解,毕竟这个时候正式复习考大学的时候,那么加油了路明非同学!祝你考上一个好的大学!。”

  苏晓蔷转身离开了。

  路明非总感觉这位苏大校花好像生气了。

  刚刚犹豫的时候,路明非想了很多。

  还有三个月就要高考了,而且他还要学习日之呼吸,根本没时间加入社团。

  算起来,他之前已经拒绝了两次陈雯雯的社团活动,再拒绝的话会有些不好看,所以路明非已经打算……直接退出社团。

  “哎!”

  路明非叹了口气,为什么他这个衰仔的生活会变成这样。

  一切都是因为那个叫做日天大帝的QQ。

  另一边苏晓蔷已经离开了学校,他并没有生气,邀请路明非只是临时起意,现在回想起来路明非拒绝了也好。

  ……

  自从路明非接触了龙侍之后,他就确定了自己与学校里面的人不同,金黄色的瞳孔,时而出现的小恶魔。

  一切的指向都在说明,路明非好像生病了。

  “算了,赶紧回家吧!今天还有练习日之呼吸的剑之形,不然那个家伙一定会来踢我的,屁屁!”

  自从路明非完成了血脉觉醒,他就能够感受到一种特别孤独感,这种感觉就好像一群鸡群里面混进入了一个凤凰。

  不管做什么,总感觉周围的人与自己格格不入。

  这是混血种的血之哀。

  血之哀,是指因龙族血统而优异于人类的混血种,在人群中所体会的感受。

  天生的特殊血统使这群非人非龙的混血种徘徊“最强”和“最弱”之间,无可选择地面临或多或少的排斥。

  幸好路明非刚刚觉醒,这种血之哀并没有太过强悍。

  要知道龙族中很多混血种,因为血之哀变成了精神病。

  黄昏来临,没有参加社团活动的路明非回到了家中。

  “回来了,赶紧干活。”

  婶婶依旧是那么暴躁。

  和往常一样,路明非成为了这个家里的跑腿。

  “一盘打折的鸡蛋。一些新鲜的蔬菜,还有陆明泽最喜欢的新一期小说。”

  路明非的脸上带着微笑点头答应。

  接过钱,先去菜市场,在路上路明非一边缓慢地跑步,一边进行呼吸法的训练。

  他在思考。

  “修炼日之呼吸,剑之型,至少得有一把刀”。

  之前战斗的太刀,在龙侍死亡之后就自动消失了,因为那是由能量凝聚的太刀。

  跑着跑着,路明非就来到了菜市场。

  路明非婶婶家离菜市场至少有两公里的路,平常的他跑这么长早就累得喘气儿,但现在跟个没事人一样。

  这就是使用呼吸法的结果,可以充分的锻炼身体。

  “呼呼!!”

  重重的呼吸了几口气,路明非感觉自己的身体非常的炙热。

  呼吸法的本质是加快身体血液的流动,不停的锻造身体,使自己的身体拥有和鬼相互媲美的力量。

  鬼灭之刃中的巅峰战力继国缘一,他拥有着非常强大的剑术以及无比恐怖的战斗经验。

  他能够瞬间杀死鬼王无惨,并且在一秒钟斩出1500刀。

  而且每一刀都能精准的命中指甲盖大小的肉块。

  这是一种非常恐怖的剑术。

  喧哗的菜市场,路明非在快速的。浏览着自己要买的蔬菜,很快他就买到了所有的东西。

  接下来是路鸣泽新一期的小说绘,进入一条繁华的街道,入眼全都是各种好看奇特商品。

  路明非熟练的来到一个小报亭,找到最新小说,然后购买。

  买完之后路明非快速浏览了一遍。

  他可爱的表弟一直不知道,他看的小说是二手的。

  看完之后将小说会收好,包装重新包好。

  今天的任务完成。

  接下来路明非开始寻找他的“刀”!

  走过几条街,路明非进入了附近的一间杂货铺。

  这里面是卖日常杂货的,还有一些小孩玩具。

  找了一段时间。路明非发现了他想要买的东西,一把木刀。

  初始剑之型的训练,并不需要锋利的刀刃,只要有刀之型就可以。

  当真正的熟练剑之型之后,再使用真正的刀也不迟。

  路明非将木刀握在手中,然后挥了挥,发现重量有些轻。

  毕竟是普通的杂货店,能够买一个就不错。

  木刀的标价29块9。

  零花钱够了。

  这种木刀是儿童玩具刀,因为太长了,更多人喜欢当做cosplay的玩具。

  这个时代costly还是不常见的。

  付钱买刀一气呵成。

  走出杂货铺,路明非拿好东西开始缓慢的跑回家。

  回到了家中,路明非将菜和小说交给了婶婶。

  婶婶看路明非买回来一把木刀,有些没好气的说道。

  “你买这些闲家具干嘛?”

  路明非笑了笑。开口说道。

  “我准备锻炼一下,我的身体太弱了。”

  路明非的婶婶没有在意,毕竟一个木刀而已,也许过几天路明非就放弃了。

  在路明非婶婶的印象里,路明非一直是那种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的人。

  “好吧好吧!随你。”

  婶婶提着菜转身做晚饭去了。

  其实婶婶对路明非还算不错,只是人都有攀比心理。

  婶婶和叔叔一家只是一个普通的小中层家庭。

  他们赚的钱并不算太多,如果不是路明非的父母经常给他们寄钱,他们甚至上不起仕兰高中这种贵族的学校,而那个身高160体重160的胖子,更不可能得到泽太子的称号。

  晚上吃完饭,路明非穿着一身宽松的运动服。

  他准备先跑跑步,活动一下身体,然后再训练日之呼吸剑之型。

  井田井龙是一个很好的老师,虽然他只交了霍邪一天,但是他把所有的注意事项全部说了一遍。

  现在这些记忆,在路明非的脑海中形成最好的教学记忆。

  记忆中,井田井龙是这样教学的。

  日之呼吸法是鬼灭之刃中最强的呼吸法,它可以让普通的人类拥有对抗鬼这种无限复活、无限恢复、无限体力的怪物。

  练到最强甚至能够一瞬间秒杀无限复活的鬼王。

  随着日之呼吸的修炼,修炼者会觉醒斑纹与通透世界。

  因为斑纹太过消耗寿命,井田井龙暗自改良了斑纹。

  作为能够砍死小怪兽的强大剑士,井田井龙他做得到。

  在经过井田井龙的改良之后,斑纹不再消耗人的寿命,而是消耗人体的潜力,人都是有潜力的,不逼不知道的那种。

  现在的斑纹就是逼迫自己释放出全部的体力,虽然有点伤身体,但绝对不伤寿命。

  非要形容的话类似于肾上激素分泌,每一次觉醒和使用斑纹都会压榨自己的潜力,加快肾激素分泌,事后肯定会虚弱,但绝对能补回来。

  ……

  龙族世界中,楚子航是一个剑道非常出众的天才,一个敢拿少年宫的剑术和龙王耶梦加得对拼的剑术天才。

  少年宫剑术是孩子才学的最基本剑术,就是这样最基本的剑术,让楚子航练的是出神入化,刀劈龙王耶梦加得,最后还打得难舍难分。

  日之呼吸作为技法的巅峰,如果路明非真的能够完全掌握,砍死个龙王没有任何问题。

  炎柱炼狱杏寿郎是无限接近通透世界和斑纹的剑士。

  如果路明非能达到他的这种境界,砍死王座上的四位龙王是没有任何问题的。

  如果能继续前进,达到井田井龙那种境界,基本上打死黑王也没啥大问题。

  要知道,井田井龙是以凡人肉体打死小怪兽,之后肉体死亡,灵魂不朽,可以借助他人的身体继续存活打小怪兽。

  路明非在彻底放弃人这个身份之前,估计是很难达到继国缘一或者井田井龙的境界。

  龙族的作者江南老贼至今还没有交代路明非的真正身份,有人怀疑他是黑王,有人怀疑他是世界树,也有人怀疑他就是个怪物。

  总之,不管怎么说,如果某一天路明非真的不当人了,那么他必将会成为一个恐怖的存在。

  另外,楚子航的天赋真的很好,如果是他学习日之呼吸,那么至少也能达到单挑上弦月的标准。

  如果有名师指导,打败黑死牟应该没问题,毕竟楚子航除了剑术天赋之外,还是一个a加级混血种的身份。

  路明非围着自家的区域,跑了将近五公里,用时25分钟。

  这只能算是普通的慢跑,用于活动身体。

  无人的公园,情侣的小树林。

  路明非在附近停下了脚步。

  “呼呼!”

  利用呼吸法,路明非平复自己跳动的心。

  身体与四肢随着呼吸法开始散发热度。

  身体机能彻底活动开了。

  开始训练,路明非摆好架势,开始回想关于日之呼吸剑之型的训练方法。

  日之呼吸,一之型……日之呼吸的十二型。

  一直到日之呼吸全部使用完毕。

  每一个剑之型挥舞一遍。

  挥舞完毕,路明非再次摆好架势继续开始。

  日之呼吸一之型,一直到十二之型,不停地挥舞着。

  伴随着日之呼吸的使用,路明非能够感受到自己的身体在燃烧着。

  将近两个小时的训练,月亮悬于高空。

  “该回家了”。

  路明非挥舞着木刀,木刀的刀身有着一丝丝红色的剑势。

  收刀入鞘,这是一个动作。

  由于天比较黑了缘故,路明非没有发现自己木刀上的剑势。

  “训练完毕。”

  路明非拿着木刀开始缓缓的跑步回家。

  晚上的风有点喧嚣。

  路上路明非觉得自己和这个世界不同,这是一个中二少年正常的想法。

  一口气跑了5公里,回到家之后,路明非洗了个澡,躺在床上瞬间入睡,这一天实在是太累了。

  早上路明非六点起床,这是霍邪给他的规定,想要尽快变强就不能懒惰。

  如果超越这个时间,霍邪就会出现踢他的屁股。穿好宽松的运动服,带好木刀。

  开始训练,刚刚下楼,路明非就看见了刚刚醒来的婶婶,婶婶正准备做早餐。

  “婶婶早上好。”

  路明非带着爽朗的笑容说道。

  婶婶一时有些愣神。

  在路明非婶婶的印象中路明非一直是一个不爱早起的孩子。

  一眨眼的功夫,路明非就出门了。

  跑步,训练剑之型。

  路明非训练中……。

  快吃饭的时间,路明非回来了。

  婶婶已经做好了早餐,牛奶,煎蛋,培根……

  营养早餐。

  这个时候路明泽缓缓打开门,这个小胖子刚刚苏醒。

  “好困!”

  路明泽打了个哈欠。

  婶婶看着满头大汗的路明非开口问道。

  “去哪玩了?”

  路明非笑了笑说道。

  “出去跑跑步锻炼一下身体,高三的学习太紧张了,要劳逸结合。”

  婶婶上下打量着路明非。

  “你没发烧吧!。”

  路明非摇了摇头。

  “我感觉今天非常好。”

  吃完饭之后,路明非洗了个澡,然后穿上崭新的校服。

  仕兰学校作为贵族学校,他们的校服是非常美观好看的。

  走在路上,路明泽眼神不停的飘向路明非,他感觉自己这个表哥好像变了,没有以前那么衰了,虽然还是很衰。

  早晨来到学校,路明非和平常一样,一脸衰相了趴在桌子上。

  这是一条死咸鱼,至于原因当然是因为训练过后,全身上下非常胀疼,只有趴着的时候才能好受一点,这感觉跟女生大姨妈来了一样。

  “难受想哭!”

  由于痛苦和呼吸法分散了注意力,路明非完全没有听到台上老师的教学内容。

  “又是欢乐平常的一天。”

  高三的课程非常紧,这个时候放弃的同学都摆烂了。

  老师也知道这些同学是考不上大学的,能在仕兰上学的都是富二代,就算不上大学也没啥关系。

  就这样,老师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放过路明非。

  不捣乱就行。

  路明非趴了一会儿,感觉好受了一点,于是准备干正事儿,那就是写退团申请书。

  注定是没有结果的青涩初恋,就到这里结束吧!

  路明非已经放下了。

  “就让这青涩的初恋在这里埋藏吧!”

  路明非如此想到,虽然全班人都知道。

  写完退团申请书之后,路明非将它叠好放在抽屉里,然后趴在桌子上。

  毫无存在感的路明非依旧无所事事。

  黄昏时分,放学了。

  路明非整理好书包,前往了文学部,这一次陈雯雯没有找他。

  文学社的社团活动室是一间40平米的小房间,房间里放置着两排书柜,是用来读书和复习的。

  路明非进入社团,入眼的就是那个漂亮的身影,长长的头发,洁白的长裙。温柔可爱的笑脸。

  看着那美丽漂亮的身影,路明非一时有些呆愣,这是他最美好的初恋。但是他知道。陈雯雯并不喜欢他。

  “铛铛铛”。

  路明非敲了敲社团的门,表示自己来了,其他团员只是看了路明非眼,然后继续埋头读书。

  身为文学社的社长,陈雯雯对路明非露出了一丝漂亮的笑容,正是这个笑容在一直吊着路明非,让路明非产生了三大错觉之一,她是不是喜欢我?

  深吸了一口气,路明非也带上了笑容,和以前那种衰衰的笑容一样。

  “那个,陈雯雯同学,我想退出文学社”。

  虽然路明非声音很小,但是周周围的人都听见了。

  陈雯雯一时有些诧异。

  路明非拿出那老一套的说辞说。

  “我即将要上大学了,这三个月我要复习功课……。”

  陈雯雯听完之后也没有拒绝的理由,毕竟很多高三的学生都退了社团开始冲刺大学。

  沉默了片刻陈雯雯收下了路明非的退团申请书。

  “我明白了,那么路明非同学,你一定要加油啊!”

  依旧是那该死的甜美。

  路明非不好意思的挠了挠头。

  “谢谢。”

  说完,转身离开了,青涩的暗恋与初恋到此结束。

  发乎于情,止乎于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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